发文字号: | 获政办〔2025〕10号 | 发文机关: | 获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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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时间: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5-06-16 | 成文时间: | 2025-06-16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获嘉县统计工作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获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获嘉县统计工作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打造“综合统筹、部门配合、多方联动”的统计工作新格局。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意见》(厅文〔2024〕41号)要求,制定获嘉县统计工作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聚焦提升基层统计能力和统计数据质量,聚焦提高统计规范化建设和依法治统水平,持续提升全县统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内容
以全县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为抓手,围绕主要经济指标运行、GDP核算、升规纳统等工作,加强部门统计协调联动,精准施策,补齐短板,切实提升数据质量,推进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监测预警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统计”的原则,密切关注数据走势、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强化监测预警,精准分析经济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工作措施。加强统计部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之间沟通、协作、交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指标数据存在的短板弱项,以及月度、季度出现经营困难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充分发挥统计部门有数据、有分析,行业主管部门有政策、有措施的优势,深入一线,开展精准业务指导。
(二)科学评估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乡(镇)要强化联动配合,按照“三比”“两审”原则,科学评估、审核上报统计数据。“三比”:一是要纵向比,梳理数据值的同比和环比情况,看是否保持连续性;二是要横向比,与其他县(市)相关数据进行比较,看在全市的位次是否合理;三是要综合比较,单个部门数据要与有关部门的配套数据进行比较,看部门数据之间是否相互验证、相互支撑。“两审”:一是部门数据报送前,要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核通过;二是部门在数据报送前,主动与县统计局和相关部门进行会审,杜绝数据报送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
(三)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数据上报周期,建立统计数据信息库,及时共享部门数据,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充分利用反映企业(项目)经营和规模状况的部门资料开展调查单位(项目)入库审核和申报工作。统计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牵头开展数据会商会审工作,切实增强部门间统计数据的协调性、匹配性和支撑性。
(四)基础工作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乡(镇)要依法管理本部门、本领域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调整充实统计力量。统计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督促指导企业规范建立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各乡(镇)、行业部门要牵头督促各投资项目、企业完成基础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基础资料规范完整;协同配合统计部门完善统计名录库,强化重点企业(项目)跟踪培训,帮扶引导企业(项目)依法合规入统纳统;合力实施国情国力普查和各项统计调查、开展统计监测分析;协同统计部门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和工业、商贸业、服务业等行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维护统计数据权威。
(五)执法检查联动机制。统计部门要加强对有关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落实统计数据全链条分层分级管控和责任追溯机制。各乡(镇)、行业部门要严格执行统计制度,规范数据采集,加强数据质量分析,强化数据审核评估,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协同配合机制,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等各类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落实数据质量“双随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三、工作职责
各相关部门、乡(镇)要进一步树立协调联动、协同配合责任意识,围绕本行业、本领域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监测,提供统计报告,确保部门统计数据及时、客观、准确、全面。
(一)县统计局:负责指导、管理全县统计工作,统筹做好部门统计、乡(镇)统计协调联动,抓好统计数据共享,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各项环节高效衔接、顺畅运行;做好农业、工业、投资、商贸业、服务业、建筑业、劳动工资等相关专业统计工作;做好“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纳统工作的业务指导、审核审批;抓好统计数据支撑凭证资料规范化整理的指导工作;负责做好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和监测等工作。
(二)县发改委:牵头做好全县生产总值(GDP)发展情况和能源消耗分析监测;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重点关注本年完成投资额及增速等主要指标情况,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跟踪推进工作,及时整理月度项目清单,稳步推进新开工投资项目入库纳统;统筹做好全县服务业运行监测,重点关注规上、规下服务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情况,摸排服务业“准四上”企业,做好跟踪监测培育,组织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申报纳统,协调解决申报纳统过程中的有关事宜等。
(三)县工信局:负责全县规上、规下工业企业运行,研判每月、每季度增速情况,重点分析和监测规上工业企业产值、增加值、主营业务收入、用电量等主要指标情况;密切关注互联网和其他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电信业务总量、电信业务收入等情况;摸排工业、互联网行业“准四上”企业,做好跟踪监测培育,组织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申报纳统,协调解决申报纳统过程中的有关事宜等。
(四)县商务局:负责全县限上、限下商贸企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运行情况,重点分析和监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品销售额、营业额、零售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等主要指标;定期摸排批零住餐、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准四上”企业,做好跟踪监测培育,组织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申报纳统,协调解决申报纳统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做好全县和各乡(镇)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数据的共享工作等。
(五)县住建局:负责全县资质内和资质外建筑企业运行情况,重点分析和监测建筑业总产值、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及增速、建筑业用电量、建筑业增值税增速等情况;负责建筑业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的筛选、摸排上报入库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财务台账,定期向统计局提供有经营活动的资质内建筑业名单;负责整理本行业内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单,每月向县统计局共享;负责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投资额和房地产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等数据上报工作;搜集、整理新注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料,做好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包含物业管理、房产中介、房产租赁)入库纳统工作等。
(六)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农业经济运行情况,强化粮食产量、畜禽产量、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等指标监测,指导各乡(镇)做好数据上报工作;负责整理本行业内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单,每月向县统计局共享;做好农业服务业企业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培育工作,摸排“准四上”企业名单,组织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申报纳统,协调解决申报纳统过程中的有关事宜等。
(七)县人社局:负责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机关事业企业劳动工资全面调查指标的分析和监测,监督、协调机关事业企业劳动工资数据上报,重点围绕促进城镇居民增收,做好政策落实跟踪和督导,协助做好住户调查数据核算工作;牵头负责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等服务业企业的筛选、摸排、培育,组织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申报纳统,协调解决申报纳统过程中的有关事宜等。
(八)县交运局: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装载搬运和仓储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快递业务等行业运行情况的分析和监测;负责整理本行业内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单,每月向统计部门共享;做好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行业企业的筛选、摸排、培育,组织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申报纳统,协调解决申报纳统过程中的有关事宜等。
(九)县文旅局:负责规上文化体育娱乐、游览景区管理等行业运行情况的分析和监测,关注重点企业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从业人数、工资总额等情况,旅游接待人数、旅游总收入等情况;负责整理本行业内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单,每月向统计部门共享;筛选、摸排监管行业的“准四上”企业,做好跟踪培育,组织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申报纳统,协调解决申报纳统过程中的有关事宜等。
(十)县教体局:负责监督、协调教育系统单位劳动工资数据上报,定期对教育系统劳动工资指标进行分析和监测等。
(十一)县卫健委:负责监督、协调卫生系统单位劳动工资数据上报,定期对卫生系统劳动工资指标进行分析和监测等。
(十二)县市场监管局:做好新增工业企业注册情况监测;负责全县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行业运行情况的分析和监测。
(十三)县财政局:负责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和支出指标的监测。
(十四)县税务局:向统计部门提供相关税务资料,配合做好“准四上”企业的监测工作,负责工业、建筑业、商贸业增值税,车辆购置税等指标的监测。
(十五)公安局:做好人口变动数据共享。
(十六)金融监管支局:做好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单位统计调查和金融业统计监测工作;做好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金融机构利息净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速数据共享。
(十七)供电公司:做好月度全社会、工业、建筑业用电量指标的监测和数据共享。
(十八)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综合统计职能,指导村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开展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工作;配合统计部门开展常规调查、专项调查、业务培训、数据核查、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等工作;及时更新和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做好“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入库纳统,筛选、摸排辖区内“准四上”企业,做好跟踪培育,组织符合纳统条件的单位申报纳统,协调解决申报纳统过程中的有关事宜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政府县长宋光旭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闫磊为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获嘉县统计工作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工作专班,统筹负责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重点工作推进和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协同配合。县政府建立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分析研究主要经济指标和各行业发展情况,协调处理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部门、各乡(镇)要认真履行职责,完善统计工作保障机制,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联系和沟通,齐心协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确保全县统计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三)加强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考评中心将联合县统计局对统计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相关责任部门、乡(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附件:获嘉县统计工作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
获嘉县统计工作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宋光旭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闫 磊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王景贵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高立新 县委办一级主任科员
岳进秀 县发改委主任
杨修奎 县统计局局长
王新刚 县工信局局长
葛清伟 县商务局局长
赵宏亮 县住建局局长
李孟州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汪文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宋建军 县人社局局长
浮荣燕 县文旅局局长
杜 炜 县教体局局长
景 永 县卫健委主任
冯 鹏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冯新颖 县财政局局长
苌群宾 县税务局局长
和双贵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魏国冲 县金融监管支局局长
刘艳彬 县邮政局局长
丁国君 县供电公司经理
张 阳 城关镇镇长
许 靳 照镜镇镇长
王 寅 位庄乡乡长
刘成全 黄堤镇镇长
路其林 史庄镇镇长
郑 波 中和镇镇长
张 浩 徐营镇镇长
李 峰 冯庄镇镇长
董全勇 亢村镇镇长
沈 佳 大新庄乡乡长
芦 勇 太山镇副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