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获政〔2025〕11号 | 发文机关: | 获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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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时间: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5-05-27 | 成文时间: | 2025-05-27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西工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农村供水服务和保障水平,保障工程长久稳定运行,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推广年实施方案》《新乡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推广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获嘉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本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获嘉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7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农〔2023〕28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 号)、《河南省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推广年实施方案》、《新乡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推广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全面提升农村供水服务和保障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推广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获嘉县人民政府与获嘉县新水水务有限公司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相关政府会议纪要,统管模式采取县、乡(镇)政府监管+市场主体经营模式,运营主体为获嘉县新水水务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末基本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
二、实施范围和重点任务
(一)实施范围
县域内已建农村供水工程纳入此次县域统管范围,农村供水工程共计118处,其中113处集中式供水工程和5处分散供水工程,覆盖户籍人口39.12万人。
(二)县域统管模式和运营主体
统管模式采取县、乡(镇)政府监管+市场主体经营模式,运营主体为获嘉县新水水务有限公司。
(三)县域统管工作推进机制
1. 明确县级供水工程监管机构和相关单位职责
全县供水工程统管工作责任重大,应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有计划组织统管政策、资产清算、产权登记、经营回收、资产回购、运行管理等方面业务指导和培训,积极稳妥做好供水工程统管工作,保障供水安全。
县人民政府作为农村供水运营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城乡供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做好南水北调水源宣传工作,推动城市自来水向农村普及。
县水利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建设工作,加强对饮用水水资源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护的行业指导、监督和检查等;建立县级农村供水应急预案;负责涉及的省、市、县考核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和改造提升资金的落实,以及国有资产处置的指导和监管。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工程项目的审批,核定全县农村水厂的自来水价格。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对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的卫生许可、卫生指导和水质检测监测工作,对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水质检测监测网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入户计量收费监管,要对办理依法经营的各种手续提供帮助,加强对统管后水厂依法经营的监督管理。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协调城市供水公司向城市周边村庄管网延伸及运行管护工作。
获嘉县新水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
各乡(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监管,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协助供水管理单位做好辖区供水设施维护等,村级配合做好村内供水设施维护、水费收缴等工作。
县水利局对全县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指导,县新水水务有限公司、各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供水工程的统一管理、运行、维护,村管水员对下辖农村供水设施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农村供水工程用地、供电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严格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3号《河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
2. 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对现有农村供水工程进行摸底排查,了解工程运行状况,对需要改造升级的工程进行规划并实施,加强工程运行管理,确保工程设施完好、运行正常、水质达标。
3.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营维护机制,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同时加强水质监测和检测,确保农村供水水质安全。
4. 加强监督考核
健全完善调度、通报等监督机制,及时掌握县域统管工作进展。对统管主体进行定期考核评估,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四)做好县域统管专业化管护工作
县水利局对全县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指导,县新水水务有限公司、各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供水工程的统一管理、运行、维护,村管水员对下辖农村供水设施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等工作。村级供水设施由属地政府指定管理人员。
(五)合理制定水价
对已完成南水北调水源置换的行政村,水价与城市自来水水价保持一致,供水水价的确定和调整,由县发改委按程序进行制定和调整,并依法实行听证和公告制度。对未完成水源置换的行政村,在获嘉县人民政府《获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获政〔2013〕38号)的基础上,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主核定,原则上不超过城市自来水的供水水价。
(六)推进水资源置换
目前我县正在大规模实施水资源置换项目,预计到2025年底约有65%的农村人口覆盖南水北调供水。县水利局和县新水水务有限公司要联合做好南水北调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行政村通水及用水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政策宣传及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作,进一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高标准实现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
(七)经费测算
县发改委、县水利局等单位积极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县财政局、行业主管部门、运行管理等单位开展运行维护经费测算,制定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实行专账核算,专门用于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
三、实施步骤
2025年4中旬完成获嘉县县域统管实施方案编制,确定县域统管模式。4月底前建立水价制定、水费收缴排查台账。5月底前县域统管实施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研究确定。5月底前修订完善县级农村供水应急预案,报省水利厅备案。6月底前制定水质检测相关制度,报省水利厅备案。7月底前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同获嘉县新水水务有限公司签订农村供水工程委托管理服务协议。9月底前成立乡镇专管机构,完成农村供水工程资产清查登记工作;10月开展县域统管人员培训,11月对乡镇专管机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12月对督导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列入年度考核。12月底前完成农村供水工程委托移交获嘉县新水水务有限公司统一运行管理工作。2025年底前建立县级智慧化管理平台,形成县域农村供水工程“一张图”,实现规模化供水工程接入县级平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获嘉县农村供水工程县域统管实施专班,由主管水利副县长任组长,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分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新水水务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任成员,负责获嘉县农村供水工程统管工作的全面指挥和协调工作。各部门按照职责做好获嘉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相关政策、资金保障和水质检测、水源地保护等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获嘉县农村供水工程“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划定获嘉县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范围),开展规范化建设,开展水质检测,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定期进行技术指导工作,建立健全获嘉县农村供水工程县域统管长效管护机制。
(三)严格监督考核。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获嘉县农村供水工程县域统管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履行各自职能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县政府将农村供水工程县域统管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内容,相关单位需指定专人专职负责,并按要求推进工作,切实将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技术保障。强化县级技术培训,提升县域统管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为农村供水提供可靠的人才队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基层指导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管理,不断提升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水平。
(五)注重宣传引导。加大对农村供水工程县域统一运行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农村供水政策解读和饮水安全知识宣传,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工作进展以及工作成效,提高农民群众对农村供水工程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共同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