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
2024年12月27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获嘉分局关于获嘉县杨鹏塑料厂年产6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告知承诺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12-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4562209

通讯地址:获嘉县北干道与振兴路交叉口市民中心(邮编45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获嘉县杨鹏塑料厂

6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

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太山乡武贾洲柒彩薯业院内

新乡市译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获嘉县杨鹏塑料厂厂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太山乡武贾洲柒彩薯业院内该院为闲置空院,企业计划投资450万元新建6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

 

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

固体废物: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回用于造粒工段;除尘器收集尘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经危废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废气:粉碎工序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输送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熔融造粒、切粒工序熔融造粒、切粒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输送至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套)处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